《美食》雜志創刊于1989年1月,是江蘇省餐飲界唯一具有國際國內公開刊號的刊物,是江蘇餐飲業發言的主陣地。
《美食》雜志一直關注著餐飲界的改革與發展,努力探索餐飲界改革中的實踐與理論問題,致力于餐飲文化的挖掘、研究、以及傳播等。二十年來,《美食》雜志刊載的特色名點佳肴詳盡烹制方法的介紹,被眾多名廚、酒店爭相引用;江蘇省衛生監督所與省烹飪協會合作,在《美食》雜志中設立衛生監督板塊作為衛生法律法規宣傳的載體,將衛生監督執法與倡導誠信經營、引導健康消費結合起來。自2009年起,《美食》雜志獲準出月刊,信息資訊的傳遞更為迅即。已成為江蘇發行面最廣、發行量最大的業界權威性主流媒體。獲獎情況:2009年江蘇省“明珠獎”。
1.《美食》文章標題:一般不超過300個漢字以內,必要時可以加副標題,最好并譯成英文。
2.《美食》作者姓名、工作單位:題目下面均應寫作者姓名,姓名下面寫單位名稱(一、二級單位)、所在城市(不是省會的城市前必須加省名)、郵編,不同單位的多位作者應以序號分別列出上述信息。
3.《美食》提要:用第三人稱寫法,不以“本文”、“作者”等作主語,100-200字為宜。
4.關鍵詞:3-5個,以分號相隔。
5.正文標題:內容應簡潔、明了,層次不宜過多,層次序號為一、(一)、1、(1),層次少時可依次選序號。
6.正文文字:一般不超過1萬字,用A4紙打印,正文用5號宋體。
7.數字用法:執行GB/T15835-1995《出版物上數字用法的規定》,凡公元紀年、年代、年、月、日、時刻、各種記數與計量等均采用阿拉伯數字;夏歷、清代及其以前紀年、星期幾、數字作為語素構成的定型詞、詞組、慣用語、縮略語、臨近兩數字并列連用的概略語等用漢字數字。
8.圖表:文中盡量少用圖表,必須使用時,應簡潔、明了,少占篇幅,圖表均采用黑色線條,分別用阿拉伯數字順序編號,應有簡明表題(表上)、圖題(圖下),表中數字應注明資料來源。
9.注釋:是對文章某一特定內容的解釋或說明,其序號為①②③……,注釋文字與標點應與正文一致,注釋置于文尾,參考文獻之前。
10.參考文獻:是對引文作者、作品、出處、版本等情況的說明,文中用序號標出,詳細引文情況按順序排列文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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