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業機械與木工設備》(月刊)創刊于1966年,是由國家科技部和國家新聞出版署審核批準,由國家林業局主管,哈爾濱林業機械研究所主辦,中國林業機械學會、中國林學會林業機械分會、國家木工機械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協辦的全國公開發行的國家級學術期刊。該雜志熔學術、技術、知識、信息于一爐,榮獲黑龍江省優秀期刊二等獎,中文核心期刊(2000)、中文核心期刊(1996)、中文核心期刊(1992)
《林業機械與木工設備》主要報道國內外林業與木工機械、人造板設備諸方面的研究、設計、制造、試驗、使用維修和經營管理等方面的最新成果及經驗,介紹其發展動向,提供有關信息和資料。
①來稿請參照本刊的編排格式書寫,并請詳細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單位、職稱、通訊地址、郵編以及聯系電話等。
②來稿要求文字規范;計量單位采用國家公布的法定計量單位符號;文中外文字母、上下角標字母位置要書寫清楚,分清大、小寫和正、斜體;文中插圖必須清晰,圖注、圖題要標注清楚。超過3000字的學術論文,應附有英文題目和作者單位譯名、中英文摘要及3—5個中英文關鍵詞。
③來稿可采用郵寄(帶軟盤)或E-mail方式傳送,來稿一定要注明聯系電話,以便與作者及時聯系。
④來稿文責自負,凡已刊登的稿件在內容上有侵權行為的,由作者自己負責。投稿請自留底稿,來稿無論刊登與否,因編輯部條件所限,一般不退稿。另外,本刊已加入期刊光盤版,文稿一經采用,即視為同意將網絡傳播權及電子版發行的權力授予本刊,本刊一次性給付的稿酬中已包含上述授權的使用費。如作者不同意將文章編入上述數據庫,請在來稿時聲明,本刊將做適當處理。
⑤本刊將及時通知作者稿件處理情況,如收到本刊收稿通知3個月后仍未收到錄用通知(電話或E—mail),則可自行處理,在此期間請勿一稿多投。
⑥本刊有權對稿件進行刪改和文字加工。來稿一經刊用,即付稿酬(含電子版稿酬)并贈閱本期雜志2本。
特別說明:以上雜志信息是林業機械與木工設備雜志社官方的基礎信息,本站僅協助已授權的雜志社進行在線雜志訂閱,非林業機械與木工設備雜志社官網,直投的朋友請聯系林業機械與木工設備雜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