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水利》(雙月刊)創刊于1978年,是由新疆水利廳主管,新疆水利廳、新疆水利學會主辦的綜合性水利科技期刊(雙月刊)。創刊26年來,得到廣大讀者和作者的大力支持,逐步改進辦刊辦法,取得了一定成績。
《新疆水利》本刊所刊登的論文已收錄到中國萬方數據庫,可供新疆以至全國的廣大水利和農業科技工作者享用。本刊是立足與新疆,面向全國的反映干旱區水利各學科成就的綜合性科技期刊。旨在服務經濟建設、促進學術繁榮、推動科技進步,力求反映國內外干旱區水利科技的最新成就、重要進展、當代水平與發展趨勢,加速科研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主要刊登反映干旱區水利各學科的有關學術論文、專題評述、區域發展戰略與對策,以及水利工程、水管理、水環境、水利經濟等方面的科技成就。我們熱忱歡迎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其他基金資助項目及重要項目研究成果的論文,倡導和鼓勵有實踐經驗的作者撰稿。
(一)《新疆水利》基本要求來稿要求題材新穎、內容真實、論點明確、層次清楚、數據可靠、文句通順。文章一般不超過5000字。投稿請寄1份打印稿,同時推薦大家通過電子郵件形式投稿。
(二)《新疆水利》文題文題要準確簡明地反映文章內容,一般不宜超過20個字,作者姓名排在文題下。
(三)《新疆水利》作者與單位文稿作者署名人數一般不超過5人,作者單位不超過3個。第一作者須附簡介,包括工作單位、地址、郵編、年齡、性別、民族、學歷、職稱、職務;其它作者附作者單位、地址和郵編。
(四)摘要和關鍵詞所有論文均要求有中文摘要和關鍵詞,摘要用第三人稱撰寫,分目的、方法、結果及結論四部分,完整準確概括文章的實質性內容,以150字左右為宜,關鍵詞一般3~6個。
(五)標題層次一級標題用“一、二、……”來標識,二級標題用“(一)、(二)、……”來標識,三級標題用“1.2.”來標識,四級標題用“(1)、(2)”來標識。一般不宜超過4層。標題行和每段正文首行均空二格。各級標題末尾均不加標點。
(六)計量單位、數字、符號文稿必須使用法定的計量單位符號。
(七)參考文獻
限為作者親自閱讀、公開發表過的文獻,只選主要的列入,采用順序編碼制著錄,按其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用阿拉伯數字編號,列于文末,并依次將各編號外加方括號置于文中引用處的右上角。書寫格式為:作者.文題.刊名年份;年(期):起始頁.網上參考材料序號.作者.文題網址(至子--欄目).上傳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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