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流行病學雜志》(ChineseJournalofPharmacoepidemiology)創刊于1992年,是藥物流行病學這一新興學科在我國乃至整個亞洲最早公開發行的專業期刊。2010年擴為月刊,大16開,56頁。主要報道藥物在人群中的作用和利用情況的研究成果及方法,通過對藥物有效性、安全性、經濟性、適用性的評價,為醫藥的科研、生產、經營、使用和管理等方面提供全面的信息。
《藥物流行病學雜志》在編委會的正確領導下,雜志的學術質量、編輯出版質量不斷提高,經過近十八年的不斷努力,現已成為藥物流行病學這一領域的權威雜志,是中國科技核心期刊,被美國的“國際藥學文摘”和WHO西太平洋地區醫學索引等遴選收錄。
《藥物流行病學雜志》自創刊以來,雜志得到了衛生部和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等部門的重視和關心,衛生部和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專業技術官員經常在刊物上發表專論及述評文章。隨著人們對合理用藥的日益關注,本刊的發行量與覆蓋面正不斷擴大,影響因子在全國數十種藥學期刊中列第五位,越來越深受到廣大臨床醫生和藥學工作者的青睞。
藥物流行病學雜志來稿要求論點明確、數據可靠、文字簡練、層次分明、重點突出、結論準確。稿件一律要求提供中英文對照的文題、摘要和關鍵詞(個例報道只需要中文文題和關鍵詞即可),其中原始研究類稿件要求提供結構式摘要,綜述類稿件要求提供敘述式摘要。英文部分應與中文保持一致。論著類文稿的結構順序為:中英文對照的文題、作者署名、工作單位、摘要和關鍵詞,正方部分為引言、對象與方法、結果、討論、志謝、參考文獻。文稿的層次系統應以1;1.1;1.1.1……等標示并頂格書寫。在層次標碼后,應擬定標題。藥物不良反應病例報道類文稿應詳細說明與因果關系判·68·ChinJPharmacoepidemiol2014,Vol.23,No.1別有關的內容[可參考《藥物流行病學雜志》,1993,2(2):1
3]藥物流行病學雜志主要包括:患者年齡、性別、職業等;藥物不良反應史;原病情簡述;用藥詳細情況(包括可疑藥物的生產廠家和生產批號);其他可疑因素的描述或否定;不良反應詳細臨床表現、處理及轉歸(若重復給藥,應記錄在內);可疑藥物或此類不良反應文獻報道情況,機制探討(請檢索文獻)、診斷或懷疑的依據等。
3.1文題文題應簡明貼切地概括文章主題。一般不宜超過28個字,不用副題。文題中盡可能不用縮略語、字符、代號等。
3.2作者署名署名的每位作者都應是該研究工作的參加者,署名順序應由合作作者共同商定。稿件受理后,作者署名及排序不宜輕易變更,如必須變更,應由第一作者單位來函證明,并附全體作者簽名認可。作者單位要寫明全稱,第一作者尚須注明單位所在省市和郵政編碼。作者英文姓名(漢語拼音)的姓和名的第一個字母大寫,復姓、雙名連寫(如:諸葛孔明ZhugeKongming)。請從署名作者中指定一名通訊作者,并提供其聯系方式(電話及電子郵箱),置于文末。
3.3摘要論著類來稿要求采用結構式摘要,包括目的、方法、結果、結論,用第三人稱撰寫,不用“本文”、“作者”等主語。中文摘要不超過500字。英文摘要應與中文摘要一致。
3.4關鍵詞所有文章均請列出關鍵詞2~8個,請盡量采用IndexMedicus最近一年MeSH詞表中的主題詞,以全國自然科學名詞審定委員會公布的《醫學名稱》和《醫學主題詞注釋字順表》(中國醫學科學院醫學情報研究所,2007年)為準。中文關鍵詞不宜使用英文單詞或縮略語。
3.5引言概述有關理論依據、研究思路、試驗基礎及國內外現狀,并明確說明研究的具體目的、新穎性或特點。
3.6材料與方法研究對象、藥物、試劑和主要儀器等的資料應完整。以人體為試驗對象的來稿,應說明倫理委員會審查結果和受試者知情同意書簽署情況。研究方法應具體,參考他人方法應提供文獻依據。觀察指標要客觀,統計學方法
要交待清楚。
3.7表和圖不要用表和圖重復同一數據。正文中不需重復表和(或)圖中的數據,但應對圖表的意義、特點和重大發現做必要的闡述,同時應有相應文字,如“見表1”、“如圖1所示”等字樣指示圖表的位置。表和圖都應有表(圖)題及序號,表題置于表之上,圖題置于圖之下。表注在表下,圖注在圖題之上。表、圖應清晰、規范。表采用三線表,表中多行數字依個位對齊(有小數點的則以小數點對齊);一組數字中有±號者應對齊±號。圖、表注依次用a,b,c……表示。差異無統計學意義的數據不必標注。歡迎使用英文的表和圖,但表題、表注、圖題、圖注部分應采用中英文對照。
3.8討論應立足于論文的結果,結合檢索到的有關文獻結論,重點放在論文的新發現、新觀點和新結論上;應說明推論的依據和前提,包括不支持的內容(試驗條件的限制等);根據推論或結論可靠程度,提出設想、建議和需進一步研究的問題。不宜過多摘抄文獻。討論與引言和結果的內容,應各有偏重,不宜重復。
3.9志謝對在論文研究和撰寫過程中有實質性貢獻或幫助,但尚不足以列為該文作者的人或單位,可予志謝。
3.10參考文獻僅限于作者親自閱讀過的近期公開出版發行的主要文獻,按照文中首次出現的次序編號,在文中對應處的右上角用方括號標注。所引文獻務必與原著核實,內容、版次、年份、卷期、頁碼應準確無誤。其格式和標點符號請嚴格按照本刊規定(GBG3469),以單字母方式標識以下各種參考文獻的類型:專著(M),論文集(C),報紙文章(N),期刊文章(J),學位論文(D),報告(R),標準(S),專利(P),數據庫(DB/OL),計算機程序(CP),電子公告(EB/OL)。對于其他未說明的文獻類型,建議標識為(Z)。被引用文獻的作者不超過3人時,應全部列出;超過3人時,僅著錄前3位作者,后加等(漢語)、他(日文)、etal(西文)。中、外作者均應姓在前,名在后;外文作者的名用縮寫,不加縮寫點。西文期刊名稱縮寫按照《IndexMedicus》(2001)或《世界醫學藥學及化學期刊名稱縮寫手冊》(中國醫藥科技出版社,1988)書寫。引用書籍和專著時,應著錄引用部分的起止頁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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