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學進展》(月刊)創刊于1959年,是由中國藥科大學主辦、國家教育部主管的藥學專業學術期刊。
《藥學進展》主要面向國內讀者,以讓國內醫藥工作者了解當今世界藥學領域的最新研究成果和發展趨勢為辦刊宗旨。幾十年來,本刊登載了大量對我國醫藥事業的發展有指導意義和參考價值的綜述性文章,各類研究論文及新藥研發、上市、撤回和不良反應警告等信息。近年來,本刊還專設欄目介紹國內外有關藥品研發、生產、流通、應用和醫藥管理的法規、經驗以及一些作者對某些問題的個人看法和建議,以期營造“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良好學術氛圍,促進我國醫藥管理理論和法規更趨完善。
《藥學進展》曾獲國家醫藥管理局科技信息二等獎1次;三等獎2次,被北大1992版核心期刊收錄。
1.來稿的初審時間一般為15天。若初審通過,編輯部會將稿件送由資深專家進一步審理。若稿件被錄用,編輯部會寄發錄用通知,告之所需稿件處理費的金額(對各級各類基金資助產出的文章,編輯部會酌情全部或部分減免用),并寄送有關著作權轉讓協議書。該稿件的所有署名者均需在協議書上親筆簽名以示同意該文在本刊上發表,并將簽名后的協議書及時交寄編輯部,同時還應按通知上標示的金額交納處理費。編輯部收到處理費后則安排該稿件進入下一步編輯流程。
如稿件需要修改,編輯部會寄發退修通知,作者應在通知規定的時間內,按照退修意見對該稿進行修改,并將修改稿、編輯部的退修意見和作者對退修意見的逐條答復(無論同意與否)一并寄回編輯部。未在規定時間內修回的稿件,將作為新來稿處理。若稿件未被錄用,編輯部會盡快通知作者。一般情況下,稿件不予退還,請作者自留底稿。若投稿3個月后,仍未收到本編輯部的任何通知,作者可另投它刊。對隱瞞真相、一稿兩投的作者,一經發現,將不再采用其來稿。
2.稿件被錄用后,一般不再增減或改變作者署名,如有特殊情況,須附第一作者單位的介紹信并說明原因。
3.確定稿件的刊發日期后,編輯部會將經過編輯加工的稿件寄給作者再次修改、完善,請作者務必在規定的時間內將編輯加工稿、打印好的修改稿和電子文本及對編輯部提出的有關問題的具體答復一并寄交編輯部。未在規定時期內修回的稿件,一律作為新來稿處理。
4.刊物正式出版后即付稿酬并贈刊1冊。本刊已加入多家數據庫和網絡,作者著作權使用費已包含在稿酬中。如作者不同意將文章編入這些數據庫,請在來稿時聲明,本刊將作適當處理。
特別說明:以上雜志信息是藥學進展雜志社官方的基礎信息,本站僅協助已授權的雜志社進行在線雜志訂閱,非藥學進展雜志社官網,直投的朋友請聯系藥學進展雜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