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學研究》是教育部主管、中國政法大學主辦。雜志囊括百家、兼容并蓄,薈萃行政法理論與實務成果,弘揚行政法治精神,為中國向政法的發展做出了巨大貢獻。
《行政法學研究》雜志社編輯出版的國內外公開發行的我國首家部門法雜志,是面向大專院校、科研院所、各級人大法制工作機構和公安、工商、稅務、土地管理、環保等先哲執法部門的專業期刊。
《行政法學研究》連續三屆榮獲北大核心期刊:北大核心期刊(2011)、北大核心期刊(2008)、北大核心期刊(2000)。
一、評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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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編輯部審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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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投稿文章不符合上述標準任意一條,編輯部將退回該文章。如該文符合上述標準,編輯部將發與責任編輯審閱。
(二)責任編輯審閱
審閱標準:稿件的選題新穎,具有前瞻性,能反映學科前沿問題,有較強的理論意義或現實意義;觀點正確,見解獨到,具有原創性;材料翔實,方法有獨到之處;結構嚴謹,說理充分,語言規范,論證邏輯嚴密。
如投稿文章不符合上述標準,責任編輯將提出不予采用意見,并說明理由。如責任編輯認為該文個別地方經修改后可以采用,則需提出修改建議;如作者接受建議并修改,該文可與其他符合用稿標準的文章一并提交審稿會會審。
(三)審稿會會審:
會審標準:參照責任編輯審閱標準。
會審由主編主持,各責任編輯(必要時邀請相關領域知名專家學者)將所有經過編輯部審閱、責任編輯審閱的文章進行集體討論,討論后投票表決是否最終采用。文章須經參會責任編輯、邀請的知名專家投票過半數通過方可采用。請在投稿后及時關注我刊網站的“通知公告”欄動態,及時通過作者投稿系統查閱。
投稿的作者可以隨時通過該投稿系統查詢文章的審閱進度、責任編輯的審稿意見以及審稿會會審結果。
四、投稿文章的注釋體例
投稿稿件的注釋及參考文獻一律為腳注,并具有完整性、準確性(每頁重新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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