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法學》(雙月刊)創刊于1987年,由吉林大學主管、主辦,吉林大學法學院承辦。
《當代法學》是法律學術理論刊物。旨在推動法學界開展多學科、多層次、多側面的法學研究,努力探索中國社會主義法律建設的道路及其發展的客觀規律,研究和回答在改革和四化建設中提出的重大法學理論問題和實際問題。它的辦刊宗旨是:繁榮法學學術研究,弘揚法治精神,推動社會法制進程,關注社會熱點問題,薈萃學術精品,為憲法、行政法、經濟法、民商法、刑法、訴訟法、國際法、環境法、軍事法等部門法的法學專家、法學研究工作者搭建學術研究平臺,提供對國內外進行學術交流的窗口,讓高層次法律研究人才脫穎而出。雜志在辦刊中,突出以各部門法學前沿、熱點問題研究為重點的辦刊定位,突出自己的特色。
《當代法學》被北大1992版核心期刊、北大2004版核心期刊、北大2008版核心期刊收錄。
當代法學投稿要求及注釋體例
(一)一般規定
1.采用腳注(法律史文章之古文獻可采加括號之文內注)。
2.連續注碼。
3.注碼放標點符號后(對句中詞語加注者除外)。
4.文中及頁腳注碼符號為六角型括號。引文資料作者為外國人者,其姓名前加方括號注明國籍。
5.作者注僅注明作者單位(不含院系)及職稱或者職務。
6.一般的感謝語可酌情刪去。如系項目成果,可保留項目名稱。
7.非引用原文者,注釋前加"參見"。
8.非引自原始出處的,注釋前加"轉引自"。
9.數個資料引自同一出處的,注釋采用:"前引〔2〕,某某書,第×頁。"
或者"前引〔2〕,某某文。"兩個注釋相鄰的,可采"上引某某書(文)"。
10.引文出自同一資料相鄰頁者,只注明首頁;相鄰數頁者,注為"第×頁以下。"
11.出版日期僅標明年份。通常不要"第×版"、"修訂版"等。
12.引文出自雜志的,不要"載"、"載于"字樣。
13.原則上要求所引用的資料出自公開發表物。未公開發表的,采"××××年印行"。
14.原則上不可引用網上資料。
(二)當代法學注釋例
1.著作類
〔1〕《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6頁。
〔2〕周鯁生:《國際法》上冊,商務印書館1976年版,第156頁。
2.論文類
〔3〕王家福、劉海年、李步云:《論法制改革》,《法學研究》1989年第2期。
3.文集、教材類
〔4〕龔祥瑞:《比較憲法學的研究方法》,載《比較憲法研究文集》第1冊,南京大學出版社1993年版。
〔5〕佟柔主編:《民法》,法律出版社1980年版,第123頁。
4.譯作類
〔6〕[英]梅因:《古代法》,沈景一譯,商務印書館1984年版,第69頁。
5.報紙類
〔7〕王啟東:《法制與法治》,《法制日報》1989年3月2日。
6.古籍類
〔8〕《宋會要輯稿·食貸》卷三。
〔9〕[清]沈家本:《沈寄簃先生遺書》甲編,第43卷。
7.辭書類
〔10〕《辭海》,上海辭書出版社1979年版,第932頁。
8.港臺著作
〔11〕戴炎輝:《中國法制史》,臺灣三民書局1966年版,第45頁。
〔12〕史尚寬:《民法總論》,臺灣1988年版,第230頁。
9.外文類
從該文種注釋習慣。著作或者文章名使用斜體。盡可能避免中外文混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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