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積學報》(雙月刊)創刊于1983年,由中國礦物巖石地球化學學會沉積學專業委員、中國地質學會沉積地質專業委員會、中國科學院蘭州地質研究所主辦。
《沉積學報》主要刊載沉積學、沉積礦產、地球化學以及相關分支學科、交叉學科的基礎和應用基礎研究的創新性研究成果和高水平論文,介紹沉積學研究的新技術、新理論及國內外最新沉積學論著,同時也報導有關學術活動、學科研究動態及學術思想的討論和爭鳴。特別歡迎和優先發表國家、省、部級重大科技項目及基金資助的在沉積學、地球化學前沿各分支領域以及學科交叉點上有創造性的研究成果。
1來稿要求和注意事項
1.1來稿要求論點明確,文字精練,數據可靠,邏輯嚴密。主要成果由作者獨立完成。引用他人研究成果時應按“著作權法“中的有關規定指明其出處,由此引發的一切著作權責任都由作者自負。
1.2每篇論文必須包括題目、作者姓名、作者單位及郵政編碼、中英文摘要和關鍵詞(3~5個)、正文、參考文獻及第一作者簡介(包括姓名、性別、年齡、職稱、所獲學位、目前主要從事的研究方向),并請在文稿首頁地腳處注明論文所屬項目:國家、省、部級重大科技項目和攻關項目、基金資助項目、編號。
1.3論文摘要盡量寫成報道性的,應具有獨立性與自含性,英文摘要應包括題目、作者姓名(漢語拼音)、作者單位譯名、摘要正文(相當于中文1000字)、關鍵詞。
1.4文稿篇幅(含圖表)一般不作限制,文中量和單位一律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外文字母符號必須分清大、小寫,正、斜體,黑、白體;上、下角標字符的位置高低應區別明顯。
1.5文中圖、表應有自明性。對決定被錄用的稿件,圖件請提供矢量圖或能夠被Coreldraw軟件處理的格式,最好直接提供coreldraw格式圖件,便于編輯部代為修改。如用其他格式請一定注明。圖表名應附相應的英文名。圖中文字、符號須與正文一致。凡涉及國界的圖件須繪制在地圖出版社公開出版的最新地理底圖上。圖版不超過2幅,照片要求清晰,層次分明。
1.6作者應在自己的文章中對國內同行已發表的相關論文,特別最近兩年的研究成果給予充分反映。凡是引用他人的資料須在正文內標注并在文后列出參考文獻,前后一一對應。參考文獻表只列出與本文有關的文獻,應是作者直接閱讀過的、最主要的、發表在公開出版物上的文獻。
1.7參考文獻著錄格式選用順序編碼制,按文章中出現的先后順序編號,著錄規則按照國家GB/7714-2005標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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