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成纖維工業(yè)》(雙月刊)自1978年創(chuàng)刊以來,合成纖維工業(yè)以促進我國合成纖維工業(yè)發(fā)展為己任,堅持為合成纖維科技創(chuàng)新服務,為企業(yè)服務的辦刊宗旨,及時地、全方位地報道國內(nèi)外合成纖維單體、油劑、各種添加劑、聚合紡絲工藝、纖維加工應用、合纖設備應用與改造等方面的最新科研技術成果及發(fā)展動態(tài)。
《合成纖維工業(yè)》每期提供近12萬字的技術信息,是合成纖維工業(yè)生產(chǎn)、研究開發(fā)、設計、管理、經(jīng)營等部門專家、技術人員、管理人員的首選期刊。
1.稿件要求層次清楚、邏輯嚴謹、論點明確、文字精練、數(shù)據(jù)可靠。來稿篇幅一般應在3000~5000字,英文版科研快訊、簡報1000~1200字(中英文全文表述),專論與綜述類不超過8000字。研究報告如屬系列文章,應加注前幾報出處。
2.題名應簡短,不宜超過20個漢字,外文題名不超過10個實詞。標明清楚題名下的作者單位(中、英文全稱)、郵編。
3.論文應附有中文、英文摘要及其主題詞。摘要應簡明扼要,高度概括全文,研究報告類應寫成報道性摘要,并定量表述,綜述類應寫成指示性摘要。字數(shù)一般不超過300字。為便于計算機檢索,摘要、主題詞要求是規(guī)范化的、公認的名詞。
4.圖、表應盡量精簡,表述內(nèi)容不重復,一般不超過6個,同時用中英文兩種文字表述清楚。圖的幅面一般不宜超過:雙欄5.5cm(寬),通欄9cm(寬)。圖須用繪圖墨水精確地畫在描圖紙上。表以三線表表示。
5.物理量、計量單位應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使用方法》的規(guī)定,盡可能用符號表示。在國家標準中未做規(guī)定的物理量,其量名稱、符號、單位的書寫方式應遵循國際貫例。
6.作者簡介內(nèi)容包括姓名(出生年-),性別(民族),籍貫,學歷,職稱及研究方向等。
7.參考文獻中各篇文獻應按正文引用順序編號,并在文中相應位置的右上角標出,再集中列于文未。日文文獻應譯成中文,并在出版物名稱后注明“(日文)”。外籍作者采用姓在前、名在后的著錄形式,其名可以縮寫。外文刊名和團體名可按標準縮寫。凡縮寫字,其后均不加縮寫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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