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學報》是由中國化工學會和化學工業出版社共同主辦、化學工業出版社出版的學術刊物,現為月刊,國內外發行。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中被列為中文核心期刊化工類第一名。讀者對象為過程科學與技術領域和相關過程工業的科研、設計人員,大專院校師生,以及有關工程技術人員。化學加工技術(簡稱過程技術)是一系列重要工業部門如化學品制造、石油煉制、冶金、建材、合成材料、食品與飲料、制漿造紙以及日用化學品等工業的技術基礎,化學工程學(簡稱過程科學)是過程技術的科學基礎。
《化工學報》主要刊載過程科學與技術領域具有創造性的代表我國在這一方面基礎與應用研究水平的學術論文;報道有價值的基礎數據;扼要報道階段性研究成果;接受讀者來信,展開學術討論;選載對學科發展起指導作用的綜述與專論。
1化工學報雜志來稿可自投,也可經作者所在單位學術部門推薦。研究生論文必須征得導師同意。合作論文必須征得合作者同意。切勿一稿多投。以“研究簡報”發表的文章待進一步研究工作結束后仍可以“研究論文”形式在本刊重新發表。作者應保證擁有合法著作權,原封不動地引用他人具有著作權的圖、表必須同時提供授權證明,本刊不承擔因作者著作權而引起糾紛的任何責任。
2化工學報雜志來稿要主題突出,立論正確,論點明確,數據可靠,文字表達簡明,內容符合本刊刊載范圍,引用資料必須給出文獻。來稿用中文或英文撰寫皆可,用英文撰寫時須附中文題目、作者、單位、摘要及關鍵詞。
3化工學報雜志來稿全文按順序包括:題目(一般不超過20字)、作者姓名、單位、中文摘要(一般不超過300字)、關鍵詞(5~8個,盡量選用《CA》關鍵詞表中提供的規范詞)、中圖分類號、英文摘要(約占1個版面,其中包括題目、作者姓名、單位和地址,應寫出論文研究目的、方法、結果和結論的主要內容,須比中文摘要詳細)、英文關鍵詞、正文、符號說明、參考文獻。首頁地腳注明聯系人、第一作者及其簡介(姓名、出生年、性別、學位、職稱)、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等國家級資助項目應注明編號)。
4計量單位一律采用我國頒布的法定計量單位,單位和數字書寫按國家標準;數據報道應注意有效位數及精確度;物理量采用標準化的新名稱和量符號。
5參考文獻全部用英文表示,中文文獻要求英中對照,按引用先后順序編號。文獻作者應全部列出。切勿引用未公開發表和無題文獻。文獻著錄格式按本刊標準。參考文獻數量最好不少于20篇。
6稿中外文字母及符號的大小寫、正斜體必須表示清楚;上、下角的字母、數碼和符號,其位置高低要區別明顯;矢量、張量、矩陣用黑斜體;國內人名、地名用外文表達時,用漢語拼音;國外人名、地名應用原文;文中圖、表選取最必要者;凡簡單的圖表而又能用文字表達清楚的內容盡量不用圖表,同一來源的數據不應在圖上和表內重復引用;圖題、表題采用中英文對照,其他內容(包括分圖題、圖注、表注等)全部采用英文。稿件的創新處最好能在圖、表中體現。
7作者來稿文責自負,發稿后不得再修改。發表后將酌致稿酬(內含網絡版、光盤版稿酬),并贈送當期刊物2冊。
8作者按編輯部要求修改稿件時間一般不得超過30天,如有特殊情況可事先與編輯部取得聯系,否則逾期未返回稿件者將按作者自動撤稿處理。
9編輯部對來稿有權提出修改意見,作者如不同意可提出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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