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環境通報》(季刊)創刊于1977年,是由黑龍江環境保護廳主管、齊齊哈爾市環境監測中心站與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聯合主辦的國內外公開發行的季刊。
《黑龍江環境通報》雜志致力于深入介紹環境監測與監察法規標準、典型環境監測與監察案例、環境監測與監察工作動態及專業技術成果等環境監測與監察領域的重點工作內容,為環境監測與監察管理人員及專業人員搭建了解國家政策、學習業務知識、交流工作經驗的窗口和平臺,是國內最權威的環境監察與監測領域的工作指導性刊物。報道領域:主要為環境化學、環境地學、環境毒理與風險評價、環境修復技術與原理、環境污染治理技術原理與工藝、環境經濟與環境管理等。讀者對象:主要包括環境科學與工程領域科研或管理機構的科學家、工程師,以及高等院校相關專業的教師、研究生。
(一)《黑龍江環境通報》來稿要求題材新穎、內容真實、論點明確、層次清楚、數據可靠、文句通順。文章一般不超過5000字。投稿請寄1份打印稿,同時推薦大家通過電子郵件形式投稿。
(二)《黑龍江環境通報》文題要準確簡明地反映文章內容,一般不宜超過20個字,作者姓名排在文題下。
(三)《黑龍江環境通報》文稿作者署名人數一般不超過5人,作者單位不超過3個。第一作者須附簡介,包括工作單位、地址、郵編、年齡、性別、民族、學歷、職稱、職務;其它作者附作者單位、地址和郵編。
(四)所有論文均要求有中文摘要和關鍵詞,摘要用第三人稱撰寫,分目的、方法、結果及結論四部分,完整準確概括文章的實質性內容,以150字左右為宜,關鍵詞一般3~6個。
(五)一級標題用“一、二、……”來標識,二級標題用“(一)、(二)、……”來標識,三級標題用“1.2.”來標識,四級標題用“(1)、(2)”來標識。一般不宜超過4層。標題行和每段正文首行均空二格。各級標題末尾均不加標點。
(六)計量單位、數字、符號文稿必須使用法定的計量單位符號。
(七)參考文獻限為作者親自閱讀、公開發表過的文獻,只選主要的列入,采用順序編碼制著錄,按其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用阿拉伯數字編號,列于文末,并依次將各編號外加方括號置于文中引用處的右上角。
特別說明:以上雜志信息是黑龍江環境通報雜志社官方的基礎信息,本站僅協助已授權的雜志社進行在線雜志訂閱,非黑龍江環境通報雜志社官網,直投的朋友請聯系黑龍江環境通報雜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