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冶》(季刊)創刊于1992年,是國家科學技術部和中國新聞出版署批辦的全國性科技期刊,國內外公開發行。
《礦冶》主要報道采礦、選礦、冶金、材料、工程設計、設備、自動化、節能、環保、工藝礦物學、分析檢測與管理科學等諸方面有較高學術水平和應用價值的科技論文及成果,介紹研究開發的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的科技信息。《礦冶》為EI、CA等國內外主要檢索機構檢索;已被收錄為中國科技核心期刊,并為中國學術期刊(光盤版)全文收錄。獲獎情況:1997年曾獲中國有色金屬工業總公司優秀期刊二等獎。
(1)來稿應具有學術性、創新性、邏輯性、準確性、規范性和可讀性。立論正確,論證嚴謹,論據充分,數據準確,層次分明,語言通順,標點符號正確。論文主要包括題名、作者署名、摘要、關鍵詞、分類號、引言、正文、結論(討論)及參考文獻等內容。論文篇幅(含圖表)為4~7頁(5號字,A4)。
(2)文章要求有中英文的題目、姓名、作者單位、摘要、關鍵詞、圖表名。
(3)必須有所有作者的姓名(漢字及拼音),單位(中文及英文)及郵政編碼。給出第一作者的簡介:姓名(出生年)、性別(民族)、專業、職稱、學位、聯系電話、通信地址及E-mail信箱。
(4)標題層次用1、2、3……1.1、1.2、1.3……1.1.1、1.1.2、1.1.3……的樣式。
(5)圖表和照片的題名均為中英文,其在內容上要一致,要先見正文,后見圖表。圖要清晰,坐標軸應有量名稱、單位及標值。表格一律為三線表,其中的量的名稱或符號與單位符號采用“量/單位”比值形式,例如:速度/(m?s-1)。照片要清楚,標明放大倍數。
(6)一律使用國家法定的計量單位。
(7)文中的外文字母及符號必須分清大、小寫,正、斜體,上、下標。容易混淆的字母、字符在文中第一次出現時應加以標注(如標明是希文、德文、俄文等)。
(8)參考文獻全部列于文后,按正文首次引用的先后次序編號,并在正文引用處右上角注明參考文獻序號。盡可能引用最新出版的文獻。外文文獻著錄規則同中文文獻。外國人名,姓前名后,名用縮寫,不加縮寫點。文獻作者3名以內全部列出,4名以上只列出前3名,后加“,等”或“,et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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