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工程》創刊于1979年,是由中國汽車工程學會主辦并編輯出版的、綜合反映我國汽車行業研究水平的學術性期刊,在國內汽車科技學術界具有較高的權威性和影響力,本刊的主要內容是關于汽車整車及零部件在產品開發、設計、制造、使用和試驗研究等方面的學術論文,全面反映各種高新技術(如:信息、計算機及網絡、自動化、微電子、通信、新能源、新材料、新工藝、環保等技術)在汽車及交通領域中的應用,同時也適量刊登有關汽車產業和汽車技術發展戰略研究與企業經營管理研究的學術論文等。創刊至今,《汽車工程》受到了國內外汽車學術界的高度重視。
《汽車工程》主要刊登汽車理論的探討、試驗研究成果以及汽車設計、制造、新材料使用、技術管理等方面的學術論文;汽車工業宏觀析研究的理論論述;汽車及其相關行業的新技術、新進展、新趨勢等。本刊的主要讀者對象為汽車及其相關行業的工程技術人員、科研人員、高校研究生及相關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
1《汽車工程》稿件的組成及要求
稿件須是未以任何形式發表過的原創論文,篇幅控制在6000~8000字(包括圖表),稿件的結構組成按次序排列為:中文題目、作者署名、作者單位信息(包括:單位名稱、所在城市、郵政編碼)、中文摘要、中文關鍵詞、英文文題、作者英文署名、作者單位信息英文翻譯、英文摘要、英文關鍵詞、前言、正文、參考文獻。
1.1題目
題目應概括論文的主要內容,具體、簡單明了。 中文題目2號宋體通欄。以不超過20個漢字為宜。 英文題目應符合英文表達方法,不要輕易使用未得到業界公認的縮略詞語。 論文如有基金項目資助,在題目末尾用上標“*”注出,并把注釋語列于首頁地腳處。
1.2作者及單位 作者數以不超過6人為宜,作者單位不超過3個為宜。 作者署名按照先后次序從左至右列于題目下方。所有作者單位按照作者順序在署名下方用一個括號注出,每個單位信息應包括序號(多于1個單位時標注)、單位全稱(寫至二級單位,如院、所或系)、所在城市名稱、郵編。國外單位應標明所在國家。每個作者名字后用上標標出所對應的單位序號,多于一個單位時,序號間用逗號隔開。
1.3摘要 小5號宋體通欄,200字左右。要求:論文的基本信息和要點都應該出現在摘要里;使用標準精確的詞匯和語言,清晰緊湊地概述客觀事實;摘要的整體結構嚴謹、思路清楚,基本素材組織合理。 論文的中、英文摘要是國內外數據庫收錄的主要內容,所以摘要的內容直接影響到該論文能否被收錄及收錄后被引用的情況,作者應給予高度重視。
1.4關鍵詞 3~7個為宜。關鍵詞為經過規范化處理的詞語或短語,數量一般為3~7個。同一篇文章的中英文關鍵詞的內容和順序應一致。
1.5正文 正文雙欄排。一般教科書中已有的基本理論、試驗方法和基本方程的推導,不必贅述。 除前言外,正文各層次標題一律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碼,并左頂格書寫,序碼之后空一個漢字間距接寫標題。
1.51前言 前言應簡要說明所做研究工作的背景和意義,介紹相關領域內前人所做的工作和研究的概況,以及本文著力解決的問題;本文的主要研究內容和結果概述。 行文應言簡意賅,不要重復摘要和解釋摘要,防止吹噓自己和貶低別人,避免宣傳性的用語,盡量不要出現圖表。
1.5.2結論 用準確、精煉的語言歸納總結使用的方法以及研究結果,突出研究的獨創性。
1.5.3文中的插圖、表和公式
(1)插圖插圖全文順序編號。插圖內容應與正文內容密切結合,每幅圖前都應有相應的引出或介紹文字。圖形應保證線條清晰,圖形大小應適應版面要求,合理布局,圖內如有標注或說明性文字時應清晰可辨。圖中除了物理量符號及單位外一律用中文,同一圖中的不同曲線應用不同線型表示。插圖分辨率要大于600PPI。
(2)表格推薦使用標準“三線表”,內容易混淆時可加輔助線進行輔助說明。按表格在文中出現的順序,用阿拉伯數字對其進行編號,全文順序編號。應有相應的表題且每個表格前都應有相應的引出或介紹文字。
(3)數學公式數學公式全文順序編號,后文不再提及的,可以不編號。對于公式中首次出現的量的符號,按照其在式中出現的順序,用準確、簡潔的語句對其進行逐一解釋。公式中變量應盡量避免復合上下角標的使用;盡量少用3層關系的上下標,同時應盡量減少不必要的公式推導。
1.6參考文獻 采用順序編碼制,雙欄排。應列出6篇以上參考文獻,未正式發表的文獻不能列入文后參考文獻列表中,多位作者只列出前三名,后面用“等”或“etal”。文后的參考文獻列表按照各文獻在論文中被引用的順序,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碼,并順序排列。
1.7作者簡介 請把作者的姓名,聯系單位地址,職稱,職務,電話,手機,主要研究方向列在文章后部,這樣便于編輯部和作者聯系。
2應遵循的標準
2.1名詞術語 應使用全國自然科學名詞審定委員會審定的自然科學名詞術語; 應按有關的標準或規定使用工程技術名詞術語; 對尚無標準或規定的名詞術語應使用同行共認共知的表達。 作者自擬的名詞術語在文中第一次出現時,須加以注釋說明。 表示同一概念或概念組合的名詞術語,全文中應前后一致。 外國人名可使用原文,不必譯出。 一般的機關、團體、學校、研究機構和企業等的名稱,在論文中第一次出現時必須寫全稱。
2.2物理量及其單位的名稱和符號
(1)GB3100-1993國際單位制及其應用;
(2)GB31001-1993有關量、單位和符號的一般規則;
(3)GB3102.1~13-1993量和單位。
2.3標點符號 GB/T15834-1995標點符號用法。
>2.4數字 GB/T15835-1995出版物上數字使用的規定。
2.5外文字母 要嚴格區分外文字母的文種、大小寫、正斜體、黑體及非黑體(如表示矢量、張量和矩陣的符號用黑斜體)
2.5.1斜體外文字母用于表示量的符號,主要用于下列場合
(1)變量符號、變動附標及函數。
(2)用字母表示的數及代表點、線、面、體和圖形的字母。
(3)特征數符號,如Re(雷諾數)、Fo(傅里葉數)、Al(阿爾芬數)等。
(4)在特定場合中視為常數的參數。
2.5.2正體外文字母用于表示名稱及與其有關的代號,主要用于下列場合
(1)有定義的已知函數(例如sin,exp,ln等)。
(2)其值不變的數學常數(例如e=2.7182818…)及已定義的算子。
(3)法定計量單位、詞頭和量綱符號。
(4)數學符號。
(5)化學元素符號
(6)機具、儀器、設備和產品等的型號、代號及材料牌號。
(7)硬度符號。
(8)不表示量的外文縮寫字。
(9)表示序號的拉丁字母。
(10)量符號中為區別其他量而加的具有特定含義的非量符號下角標。
2.6參考文獻 著錄格式要求見GB7714-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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