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眼科雜志》(雙月刊)創刊于1993年,由安徽醫科大學;安徽眼科研究所主辦。注重報道臨床應用方面的研究論文,以及臨床實踐中的經驗總結,新技術、新療法的創立和應用。力求做到普及與提高相結合,幫助臨床醫師解決實際問題,提高診療水平。努力提高我國眼科學學術水平,為增進學科的建設和發展服務。
《臨床眼科雜志》本刊報導的范圍:有關眼科學臨床應用方面的研究論著,臨床經驗介紹、技術改進、調查研究、病例報告、綜述與講座、學術動態以及書刊消息等。
1.《臨床眼科雜志》文稿須具有科學性、創新性、求實性。論點鮮明、論據可靠、數據準確、文筆通順、簡明扼要。
2.論著文章不超過4000字。文前附300字左右的中文摘要,內容包括目的、方法、結果、結論四要素,其后列出關鍵詞3-5個,請盡量使用美國國立醫學圖書館編輯的最新版《IndexMedicus》中醫學主題詞表(MeSH)內所列的詞。如果最新版MeSH中尚無相應的詞,處理辦法有:(1)可選用直接相關的幾個主題詞進行組配。(2)可根據樹狀結構表選用最直接的上位主題詞。(3)必要時,可采用飛用的自由詞并排列于最后。關鍵詞中的縮寫詞應按MeSH還原為全稱,如“HBsAg”應標引為“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每個英文關鍵詞第一個字母大寫,各詞匯之間空2個字。另紙附英文文題,第一、二、三位作者姓名的漢語拼音及工作單位的英文名稱,并附與中文摘要相一致的英文摘要,英文部分請打字。綜述5000字左右;短篇報導1500字以內。各種文稿均在單位后附郵政編碼。
3.《臨床眼科雜志》正文與圖、表內容盡量避免重復,能用文字簡單表達的不用圖、表。表格的格式應規范化(三橫線表,即頂線、表頭線、底線),另作白紙繪制,貼于文中相應部分。線條圖用白紙、黑墨汁正規繪制,線條均勻且稍粗,以便縮小制版,圖中文字打字貼上或用印刷體書寫。照片圖要求清晰度、對比度良好,尺寸大小一致,照片需說明的部位應加箭頭或注字,背面注明作者姓名、圖號和上下方向,圖說明另附紙,簡短扼要。病理照片要求注明染色方法和放大倍數。
4.醫學名詞:以1989年及其以后由全國自然科學名詞審定委員會審定、公布,科學出版社出版的《醫學名詞》和相關學科的名詞為準,暫未公布者仍以人民衛生出版社編的《英漢醫學詞匯》為準。中文藥物名稱應使用1995年版藥典(法定藥物)或衛生部藥典委員會編輯的《藥名詞匯》(非法定藥物)中的名稱,英文藥物名稱則采用國際非專利藥品,不用商品名。
5.計量單位:應符合國家標準。引用國外文獻中出現的非法定計量單位,首次出現時,應注明與我國法定計量單位的轉換關系。
6.數字:執行GB/T15835-1995《出版物上數字用法的規定》。
7.《臨床眼科雜志》參考文獻選用親自閱讀的近期主要文獻,按引用的先后順序排列于文末,并于文內相應部位用方括號角碼標注。論著以10條為限,綜述視情況而定,請勿引用內部資料。
8.文稿請用400字(或300字)文格稿紙打印或正楷抄寫,切忌潦草。請勿用復印件。不用繁體字,不濫用簡化字,標點符號各占一格。外文字母請打字或用印刷體書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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