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眼科雜志》(月刊)創(chuàng)刊于1950年,為中華醫(yī)學會主辦的眼科專業(yè)性學術期刊。
《中華眼科雜志》以廣大眼科醫(yī)師為主要讀者對象,報道眼科領域內領先的科研成果和臨床診療經驗,以及對眼科臨床有指導作用、且與眼科臨床密切結合的基礎理論研究。本刊的辦刊宗旨:貫徹黨和國家對衛(wèi)生工作的方針政策,貫徹理論與實踐、普及與提高相結合的辦刊方針,反映我國眼科臨床和科研工作的重大進展,促進國內外眼科學術交流。
《中華眼科雜志》被北大1992版核心期刊、北大1996版核心期刊、北大2000版核心期刊、北大2004版核心期刊、北大2008版核心期刊,國立醫(yī)學圖書館生物醫(yī)學檢索系統(tǒng)收錄。獲得1996年榮獲中國科協(xié)第二屆全國優(yōu)秀學術期刊二等獎。
一、本刊歡迎論著、論著摘要、病例報告、經驗與教訓、技術交流、調查研究、講座、綜述、會議(座談)紀要、臨床病理(病例)討論、國內外學術動態(tài)、書刊評介等欄目的稿件。專家述評和繼續(xù)教育園地的稿件主要為約稿。
二、對來稿的要求
1.文稿應具有科學性、實用性,論點明確,資料可靠,文字精煉,層次清楚,數據準確,書寫工整規(guī)范,必要時應做統(tǒng)計學處理。論著、綜述、講座等一般6000字左右,論著摘要、病例報告等不超過2000字。
2.文題:力求簡明、醒目,反映出文章的主題。中文文題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為宜。
3.作者:作者姓名在文題下按序排列,排序應在投稿時由全部作者商討后確定,在編排過程中不應再做更動;作者單位名稱、作者姓名、郵政編碼及聯(lián)系人的Email地址腳注于同頁左下方。作者應是:(1)參與選題和設計,或參與資料的分析和解釋者;(2)起草或修改論文中關鍵性理論或其他主要內容者;(3)能對編輯部的修改意見進行核修,在學術方面進行答辯,并最終同意該文發(fā)表者。以上3條均需具備。僅參與獲得資金或收集資料者不能列為作者,僅對科研小組進行一般管理也不宜列為作者。對文章中的各主要結論,均必須至少有1位作者負責。集體署名的論文應在文題下署名作者單位名稱,同頁腳注通信作者姓名、郵編及Email地址,文末注(××× ×× ×××整理)。作者中如有外籍作者,應征得本人同意,并附證明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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