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文物》(雙月刊)創刊于1977年,是由河南博物院主辦,龍門石窟研究所、河南省文物交流中心及洛陽博物館協辦的文物考古學術期刊。
《中原文物》始終以弘揚優秀民族文化、繁榮文物考古學術研究為辦刊宗旨,融學術性、資料性、可讀性為一體,圖文并茂,品位高雅,受到了國內外廣大讀者的喜愛和好評,為全國中文(文物考古類)核心期刊之一。1999年,在原有基礎上進行了較大幅度地改進,努力提高編校和印刷質量,得到了讀者和作者朋友們的大力支持。本刊從2000年第1期起執行國家新聞出版署頒發的《中國學術期刊(光盤版)檢索與評價數據規范》。
《中原文物》被北大1992版核心期刊、北大2004版核心期刊、北大2008版核心期刊收錄,獲得河南省一級期刊、中國人文社科核心期刊。
一、改版后的《中原文物》由河南博物院主辦,龍門石窟研究所、河南省文物交流中心及洛陽博物館協辦。除保留原來開設的"考古新發現"、"研究與探索"、"博物館論壇"、"文物與科技"、"博物精華"、"鑒賞家園地"、"文物與旅游"、"書刊評介"、"文博簡訊"、"學術動態"等欄目外,還將適當增加新欄目,以增加信息量。
二、本刊從2000年第1期起執行國家新聞出版署頒發的《中國學術期刊(光盤版)檢索與評價數據規范》,來稿請注意以下事項:
(一)標題準確,文字精煉,層次清楚,字跡工整。
(二)文中附圖、表格、照片、拓片等要清晰。
(三)來稿請提供200字左右的中、英文提要和3-7個關鍵詞,并附作者簡介,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性別、民族、工作單位、職稱、郵編等,其順序請以本刊本期的文章格式為準。
(四)凡譯稿,需征得翻譯版權,并將版權(復印件)及譯稿原文附上。
(五)來稿不論長短,只求質量,一經刊載,即付稿酬,優秀文章,稿酬從優。
(六)因人力有限,來稿一般不退,請作者自留底稿。自投稿之日起,三個月未見我刊采用通知者,作者可自行處理。
(七)稿件請寄編輯部,勿寄個人,以免遺失或延誤。
(八)從1999年起,本刊電子郵件已開通,作者可使用E-mail投遞稿件,也可以寄交軟盤。
特別說明:以上雜志信息是中原文物雜志社官方的基礎信息,本站僅協助已授權的雜志社進行在線雜志訂閱,非中原文物雜志社官網,直投的朋友請聯系中原文物雜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