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術文獻》(雙月刊)創刊于1993年,是由湖北美術出版社主辦的傳播與研究中國當代藝術的重要刊物。
《美術文獻》雜志定位為“學術性”與“前沿性”。雜志每期由國內外批評家、策展人擔任學術主持,提出前沿性的學術主題,研究、梳理當代新的藝術現象與傾向,推介、整理相關藝術家及其作品,包括自述、訪談、手稿、圖式、創作背景等第一手研究資料,為當代藝術史積累文獻性資料。雜志新作推介、展覽檔案等欄目,關注當代藝術正在發生的重要展覽、活動信息,推介藝術家及具有潛力的新人。創立至今,主題涵蓋中國當代藝術的各個藝術現象,介紹中國當代藝術家近500多位,并于2004年、2007年主辦了兩屆美術文獻展。2009年,《美術文獻》雜志參加第40屆巴塞爾國際藝術博覽會媒體展。雜志以圖為主,大16開本,全彩色版精印,雙月刊。發行涵蓋各大城市美術院校、大型書城、藝術書店、畫廊、美術館、拍賣公司等百余家機構。
1.美術文獻標題層次一級標題用“一、二、……”來標識,二級標題用“(一)、(二)、……”來標識,三級標題用“1.2.”來標識,四級標題用“(1)、(2)”來標識。一般不宜超過4層。標題行和每段正文首行均空二格。各級標題末尾均不加標點。
2.作者與單位文稿作者署名人數一般不超過5人,作者單位不超過3個。第一作者須附簡介,包括工作單位、地址、郵編、年齡、性別、民族、學歷、職稱、職務;其它作者附作者單位、地址和郵編。
3.為保證本刊的權威性,杜絕任何形式的抄襲稿。稿件文責由作者自負,編輯部有權作必要的修改。文稿在3個月內未收到退修或錄用通知,作者可自行處理,另投他刊。未被錄用的稿件一般不退稿,請自留底稿。
4.摘要和關鍵詞所有論文均要求有中文摘要和關鍵詞,摘要用第三人稱撰寫,分目的、方法、結果及結論四部分,完整準確概括文章的實質性內容,以150字左右為宜,關鍵詞一般3~6個。
5.圖表:文中盡量少用圖表,必須使用時,應簡潔、明了,少占篇幅,圖表均采用黑色線條,分別用阿拉伯數字順序編號,應有簡明表題(表上)、圖題(圖下),表中數字應注明資料來源。
6.美術文獻提要:用第三人稱寫法,不以“本文”、“作者”等作主語,100-200字為宜。
7.美術文獻基金資助:獲得國家基金資助和省部級科研項目的文章請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及編號,按項目證明文字材料標示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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