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美術學院學報》(季刊)創刊于1998年,期刊是湖北省教育廳主管,湖北美術學院主辦的美術期刊,全文彩色印刷,季刊。
《湖北美術學院學報》至1998年我院正式創刊至今,我們的辦刊思想始終以推進學院美術教學、美術創作和美術理論建設為主旨。不僅立足本院,同時也放眼于國內外美術學科的建構和當代進程。主要欄目:楚美術研究、美術史論、當代美術家、藝術視野、教學研究、譯介、學術動向、關注。
《湖北美術學院學報》為適應我國信息化建設的需要,擴大作者學術交流渠道,本刊已加入《中國學術期刊(光盤版)》《萬方數據——數字化期刊群》《華藝線上圖書館》《中文科技期刊數據哭(全文版)》。本刊作者提交的論文、圖片一旦在我刊發表,即承諾將其數字化復制權、發行權、匯編權及信息網絡傳播權無償轉授予我刊,且允許我刊將上述權利轉售給第三方。如果作者在來稿時沒有特別聲明,即視為同意本刊上述聲明。
湖北美術學院學報為提高學報辦刊質量,保證刊物學術水準,防止部分作者提交的文章出現學術不端情況,我刊從2012年1月1日采用以下基本標準進行論文的初審,對未能通過初審的來稿本刊將不予采用。經編委討論制定標準如下:
1、湖北美術學院學報堅決杜絕論文抄襲、造假等學術腐敗現象,來稿一律交由中國知網“學術不端文獻檢測中心”檢測,若檢測結果去除引用文字復制比高于20%的,不予采用;對于學術不端嫌疑者,我刊將以適當的方式予以警示;
2、拒絕采用不符合學報欄目宗旨的各類文章,如新聞報道類文章、學科差距較大的文章、有軟性廣告嫌疑的文章等;對《當代美術家》、《關注》等這類對于專業水平要求高,具有一定學術地位的欄目,采取專家、學者推薦,編委會評審制。
3、文章應當具備學術內涵、專業水平,要求論文論證清晰,邏輯縝密,材料可靠,語句通順,否則不予采用;
4、不采用重復研究課題且沒有任何學術創新的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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