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學院學報》(法治論叢)(雙月刊)創刊于1986年,是由上海市司法局主管、上海政法學院主辦的法學學術期刊,系我國最早以“法治”命名的法學理論期刊。
《上海政法學院學報》(法治論叢)經過20余年的發展,本刊為繁榮我國的法學教育和研究事業,推動法學分支學科的發展,發現和培養法律人才,促進國家和上海地區的法治建設,做出了積極的貢獻,長期以來深受理論和實務界作者和讀者的歡迎,為上海地區政法系統最為普及的法學理論雜志。本刊堅持理論與實踐相結合、“法”與“治”并重的辦刊特色,注重學術的嚴謹性、規范性,提倡原創性研究成果,積極推動學術觀點、學術方法和學科體系創新。萬方名為《上海政法學院學報》。2006年起,連續榮獲"全國優秀社科期刊"、"上海市優秀期刊"、"上海市高校優秀學報"、"全國高校優秀文科學報特色欄目"等稱號。
1、上海政法學院學報(法治論叢)文稿應資料可靠、數據準確、具有創造性、科學性、實用性。應立論新穎、論據充分、數據可靠,文責自負(嚴禁抄襲),文字要精煉。
2、上海政法學院學報(法治論叢)姓名在文題下按序排列,排列應在投稿時確定。作者姓名、單位、詳細地址及郵政編碼務必寫清楚,多作者稿署名時須征得其他作者同意,排好先后次序,接錄稿通知后不再改動。
3、文章要求在2000-2400字符,格式一般要包括:題目、作者及單位、郵編、內容摘要、關鍵詞、正文、參考文獻等。文章標題字符要求在20字以內。
4、文章中的圖表應具有典型性,盡量少而精,表格使用三線表;圖要使用黑線圖,繪出的線條要光滑、流暢、粗細均勻;計量單位請以近期國務院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為準,不得采用非法定計量單位。
5、為縮短刊出周期和減少錯誤,來稿一律使用word格式,并請詳細注明本人詳細聯系方式。
6、編輯部對來稿有刪修權,不同意刪修的稿件請在來稿中聲明。我刊同時被國內多家學術期刊數據庫收錄,不同意收錄的稿件,請在來稿中聲明。
特別說明:以上雜志信息是上海政法學院學報(法治論叢)雜志社官方的基礎信息,本站僅協助已授權的雜志社進行在線雜志訂閱,非上海政法學院學報(法治論叢)雜志社官網,直投的朋友請聯系上海政法學院學報(法治論叢)雜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