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法制》(旬刊)創刊于1992年,由山西出版集團主辦。是我國目前惟一一份宣傳依法行政的大型綜合性法制半月刊,系中國政府法制系統核心期刊。
《政府法制》雜志以宣傳依法行政為宗旨,充分發揮新聞輿論監督職能,反映政府之聲、百姓之聲、民主之聲、法律之聲。上半月刊:及時傳遞重要法制新聞,深度報道重大立法背景,薈萃法學流派最新觀點,聚焦近期各類大案奇案。下半月刊:全方位發掘法治文化,不拘一格宣傳法治精神,內容豐富,形式活潑,文風輕快,讓你集中學法,笑中警醒,笑中備發。
(一)《政府法制》基本要求來稿要求題材新穎、內容真實、論點明確、層次清楚、數據可靠、文句通順。文章一般不超過5000字。投稿請寄1份打印稿,同時推薦大家通過電子郵件形式投稿。
(二)《政府法制》文題文題要準確簡明地反映文章內容,一般不宜超過20個字,作者姓名排在文題下。
(三)作者與單位文稿作者署名人數一般不超過5人,作者單位不超過3個。第一作者須附簡介,包括工作單位、地址、郵編、年齡、性別、民族、學歷、職稱、職務;其它作者附作者單位、地址和郵編。
(四)摘要和關鍵詞所有論文均要求有中文摘要和關鍵詞,摘要用第三人稱撰寫,分目的、方法、結果及結論四部分,完整準確概括文章的實質性內容,以150字左右為宜,關鍵詞一般3~6個。
(五)標題層次一級標題用“一、二、……”來標識,二級標題用“(一)、(二)、……”來標識,三級標題用“1.2.”來標識,四級標題用“(1)、(2)”來標識。一般不宜超過4層。標題行和每段正文首行均空二格。各級標題末尾均不加標點。
(六)計量單位、數字、符號文稿必須使用法定的計量單位符號。
(七)參考文獻限為作者親自閱讀、公開發表過的文獻,只選主要的列入,采用順序編碼制著錄,按其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用阿拉伯數字編號,列于文末,并依次將各編號外加方括號置于文中引用處的右上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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