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教育》雜志創刊于1950年5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主辦的全國性、綜合性的教育刊物,是教育部從思想上、政策上、業務上指導全國教育工作的重要輿論工具,在教育界具有廣泛的影響。
《人民教育》準確地、及時地傳達黨中央、國務院和教育部關于教育工作,特別是基礎教育工作的指導精神、方針政策和工作部署;報道各地重要的教育情況;傳播教育教學改革新鮮經驗;宣傳教育界的先進人物;探討教育中的理論和實際問題;介紹外國教育情況;為廣大中小學校長、教師提高思想業務素質提供切實的幫助。主要面向中小學、職業學校的教師與干部、師范學校的師生、各級教育行政干部以及關心教育的各界人士。
1.《人民教育》文章標題:一般不超過300個漢字以內,必要時可以加副標題,最好并譯成英文。
2.《人民教育》作者姓名、工作單位:題目下面均應寫作者姓名,姓名下面寫單位名稱(一、二級單位)、所在城市(不是省會的城市前必須加省名)、郵編,不同單位的多位作者應以序號分別列出上述信息。
3.《人民教育》提要:用第三人稱寫法,不以“本文”、“作者”等作主語,100-200字為宜。
4.關鍵詞:3-5個,以分號相隔。
5.正文標題:內容應簡潔、明了,層次不宜過多,層次序號為一、(一)、1、(1),層次少時可依次選序號。
6.正文文字:一般不超過1萬字,用A4紙打印,正文用5號宋體。
7.數字用法:執行GB/T15835-1995《出版物上數字用法的規定》,凡公元紀年、年代、年、月、日、時刻、各種記數與計量等均采用阿拉伯數字;夏歷、清代及其以前紀年、星期幾、數字作為語素構成的定型詞、詞組、慣用語、縮略語、臨近兩數字并列連用的概略語等用漢字數字。
8.圖表:文中盡量少用圖表,必須使用時,應簡潔、明了,少占篇幅,圖表均采用黑色線條,分別用阿拉伯數字順序編號,應有簡明表題(表上)、圖題(圖下),表中數字應注明資料來源。
9.注釋:是對文章某一特定內容的解釋或說明,其序號為①②③……,注釋文字與標點應與正文一致,注釋置于文尾,參考文獻之前。
10.參考文獻:是對引文作者、作品、出處、版本等情況的說明,文中用序號標出,詳細引文情況按順序排列文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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