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理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月刊)創刊于1988年,是吉林省教育廳主管、長春理工大學主辦、長春理工大學學報編輯部編輯出版的人文社會科學類綜合性學術期刊。本刊宗旨:堅持社會主義辦刊方向,貫徹黨的“百花齊放,百家爭鳴”方針,開展學術討論,交流教學和科研成果,發現和扶植人才,培養學術理論隊伍,為提高長春理工大學教學質量和科研水平服務,為發展和繁榮我國社會科學學術研究事業服務。本刊內容:主要刊載政治理論、哲學、經濟學、管理學、歷史學、語言文學、教育學、廣告學等各學科學術研究論文。
《長春理工大學學報》(自然科學版)創刊于1978年,是吉林省教育廳主管、長春理工大學主辦、長春理工大學學報編輯部編輯出版的自然科學類綜合性學術期刊。國內外公開發行。本刊內容:以光、機、電學科研究成果為特色內容,著重刊載光學儀器設計與制造、光學工藝與測試、精密機械設計及制造工藝、應用光學、紅外技術、應用電子技術、光學材料、電子計算機等學科領域的研究成果,體現本校學科優勢,深受國內外學術界歡迎。
《長春理工大學學報》(自然科學版)2002年被吉林省評為一級期刊、2005年被吉林省評為一級期刊。
《長春理工大學學報》雜志目前已停刊,具體復刊時間以雜志社官方消息為準。
1.《長春理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文章標題:一般不超過300個漢字以內,必要時可以加副標題,最好并譯成英文。
2.《長春理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作者姓名、工作單位:題目下面均應寫作者姓名,姓名下面寫單位名稱(一、二級單位)、所在城市(不是省會的城市前必須加省名)、郵編,不同單位的多位作者應以序號分別列出上述信息。
3.提要:用第三人稱寫法,不以“本文”、“作者”等作主語,100-200字為宜。
4.關鍵詞:3-5個,以分號相隔。
5.正文標題:內容應簡潔、明了,層次不宜過多,層次序號為一、(一)、1、(1),層次少時可依次選序號。
6.正文文字:一般不超過1萬字,用A4紙打印,正文用5號宋體。
7.數字用法:執行GB/T15835-1995《出版物上數字用法的規定》,凡公元紀年、年代、年、月、日、時刻、各種記數與計量等均采用阿拉伯數字;夏歷、清代及其以前紀年、星期幾、數字作為語素構成的定型詞、詞組、慣用語、縮略語、臨近兩數字并列連用的概略語等用漢字數字。
8.圖表:文中盡量少用圖表,必須使用時,應簡潔、明了,少占篇幅,圖表均采用黑色線條,分別用阿拉伯數字順序編號,應有簡明表題(表上)、圖題(圖下),表中數字應注明資料來源。
9.注釋:是對文章某一特定內容的解釋或說明,其序號為①②③……,注釋文字與標點應與正文一致,注釋置于文尾,參考文獻之前。
10.參考文獻:是對引文作者、作品、出處、版本等情況的說明,文中用序號標出,詳細引文情況按順序排列文尾。以單字母方式標識以下各種參考文獻類型:普通圖書[M],會議論文[C],報紙文章[N],期刊文章[J],學位論文[D],報告[R],標準[S],專利〔P〕,匯編[G],檔案[B],古籍[O],參考工具[K]。
11.基金資助:獲得國家基金資助和省部級科研項目的文章請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及編號,按項目證明文字材料標示清楚.
12.作者簡介:第一作者姓名(出生年月-),性別,民族(漢族可省略),籍貫,現供職單位全稱及職稱、學位,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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